实验示范中心

管理制度

电子信息学院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全院师生:

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全面落实高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 系建设。本着“谁主管, 谁负责;谁使用, 谁负责”,“一岗双责, 党政同责”的原则,学院党政领导王建为第一责任人, 分管领导罗福强为直接责任人。建立统一高效、运作协调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依法 依规管理教学实验室安全, 切实保障全校师生与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现成立成都锦城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责任体系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建(院长/副书记)

副组长: 杨兴无(书记/副院长),罗福强(副院长)

成员:潘凯、林燕、周红、唐泉、李丽华、何香霓

实验室安全员: 潘凯

二、安全管理分工

王建:全面负责本学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杨兴无: 负责本学院师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主要责任人)

罗福强: 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常务领导工作。(直接责任人)

潘凯:具体负责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员)

林燕:协助完成本学院内的安全检查相关工作。 (安全助理)


    周红:协助完成电子信息工程系相关专业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与专业课程中的师生安全教育。 (安全助理)

    唐泉:协助完成通信工程系相关专业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建设与专业课程中的师生安全教育。 (安全助理)


    李丽华: 协助完成通信工程系相关专业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与专业课程中的师生安全教育。 (安全助理)

     何香霓: 协助完成安全相关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存档。 (安全助理) 



                                                  电子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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